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2年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3浏览次数:43

为积极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12年湖北省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现将我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工作组织机构

由校团委、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合成立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负责我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联系电话:88387967 

二、工作内容

根据全国项目办工作安排,2012年我省将选派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赴贵州、新疆和兵团以及我省各县级基层团委及恩施州乡镇一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报名工作结束后,省项目办将按照今年我省总体实施规模,综合考虑网上报名情况、实际招募能力、历年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确定各高校相应的招募指标(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4月27日至5月25日(延长至5月31日),有意向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可以登录西部计划网(xibu.youth.cn)、湖北共青团网(www.hbgqt.org.cn)以及湖北志愿(www.hubeivs.org)查询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报名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9日前交至创业学院办公室。

4.笔试、面试。5月31日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心理素质、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笔试、面试,同时,在所分配名额的基础上确定1-3名候选志愿者,作为后期调整的补录对象,并将通过考核的志愿者信息报送至省项目办。

5.体检。6月上旬组织入选的报名者在省项目办指定的时间和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6.公示。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7.录取确认。6月15日与确定录取的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西部计划网站下载),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报送省项目办,一份学校项目办存档,一份学生自己留存,同时向志愿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8.志愿者补录。7月20日学校项目办联系候选志愿者,严格按照招募选拔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补招补录工作。

五、政策保障

1. 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2.服务期满,服务县项目办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发放服务证,志愿者在服务证上填写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

3.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

4. 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5.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6、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7、对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学校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志愿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8、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12年8月起执行)。

9、对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按照《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南大学字[2007]20号)有关规定办理。

10、对毕业当年已经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志愿服务者,学校可保留其入学资格,待其服务期满后,可回学校继续攻读硕(博)士学位。

六、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请参见附件有关文件(请认真阅读附件所有资料)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