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学校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12〕1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13年继续实施大生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及较好素质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创新训练项目面向面向本科生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只面向本科生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
3、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探索性、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已参加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和2011年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3、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配备指导教师各1名;创业实践项目配备指导教师2名,且为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
4、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四、资助经费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13年拟遴选:
1、6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其中22项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40项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8万元/项。
2、15项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
3、3项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
4、80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项。
五、推荐名额及要求
1、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跨学院合作项目只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一个申报名额。
2、创新训练项目各学院按等额推荐,并按评审成绩高低排序,最后由学校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决定国家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校级项目。
3、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全校共评选15个,每学院按2个项目择优推荐(在统计表中注明),学校集中评审遴选。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全校共评选3个,每学院按1个项目择优推荐(在统计表中注明),学校集中评审遴选。
六、申报程序
1、
2、
3、请各学院于
4、
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利于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是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的重要措施。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评审工作,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联系人:教务部实践办 伍老师 88385033 文澜楼402室。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评审专家组成员信息表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联系人信息表
教 务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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