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模范团干”“优秀团员”及“优秀学生干部”奖项评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9浏览次数:11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各团支部:

为积极响应校团委、校学生会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五四”综合表彰的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全面建设文明校园,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团委决定就本次“五四”表彰中的“模范团干”、“优秀团员”以及“优秀学生干部”三个奖项向全院各团支部进行通知,收集并严格评选各团支部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择优表彰工作突出的团学干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模范团干”申报基本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表现突出;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绩显著;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

“优秀团员”申报基本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基本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熟悉学生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在各项活动中大胆创新,能给学生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考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能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二、表彰数额

本次表彰,我院将会评出“模范团干” (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 8名;“优秀团员”(不含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 49 名(其中研究生9名,本科生40);“优秀学生干部”67名(其中研究生14名,本科生53个)。

各类全校性学生组织中的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共青团干部可以参加“优秀团员”和“模范团干”的评选,由相关学生组织负责择优申报,评选的结果不占本学院的评选指标。

各年级“优秀团员”的申请由各年级学生会将通知下达到班级,有意向申请个人奖项的同学将申请表交至年级学生会,由年级学生会负责评选,评选结果上交院团委。

三、申报程序

(一)上交申报材料

申报者应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填写附件中相应奖项的申报表。

12级申报者只需于2013411下午5:00电子档申报表发至组织部工作人员邮箱:632223213@qq.com 即可。

10级、11级申报者请于2013411下午3:005:00纸质档申报表及电子档申报表交至文泉北楼314办公室。

注:同一个团员或团干不得同时向学院和学生组织申报。

(二)考核评比

院团委在收到各项申报材料后,将严格按照《评比办法》的规定计算综合得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联系人:黄文栋  13545227559627559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分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
附件一:“模范团干”评比办法及申报表.doc
附件二:“优秀团员”评比办法及申报表.doc
附件三:“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 评比办法及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