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我院分团委决定在上交的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中评选出先进个人、优秀成果与优秀实践小分队3个奖项。现将我院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评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各班推选出不多于班级总人数15%的先进个人名单与总结材料,上交至年级学生会,由组织部和年级学生会统一安排评选工作,评选后由组织部按照名额上报至校团委;
2.自行开展社会实践的未立项团队可将实践成果上交至组织部,由组织部评选并通过相似性检测后,可向校团委上报参评优秀实践成果和优秀实践队。
3.已校级立项的社会实践小分队和在通过相似性检测后,可推举队中1人参评先进个人;同时将团队材料上交至组织部参与优秀实践成果的评选。
4. “文华”、“育贤”奖学金暑期社会实践队伍需将实践成果上交至组织部,在通过相似性检测后向校团委上报参评校团委省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和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
5.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事项 |
9月9日—9月10日 | 以个人为单位开展的社会实践成果由班级收取,并由班级自行组成班内评选小组(由辅导员老师、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出不多于班级总人数15%的先进个人,之后向班级公示。 |
9月11日 | 每班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包括实践材料纸质档两份、电子档一份和班级初选名单纸质档)上交至年级学生会,同时由年级学生会确定评议小组(由年级老师、每班代表1人、组织部代表2人与年级学生会代表2人组成)。 |
9月12日 | 1.各未立项团队实践成果(纸质档三份及电子档一份)于当日下午14:00—17:00交至文泉北楼314。 2.已校级立项的社会实践小分队推举队中1人参评先进个人,要求上交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报告(由成果报告和个人总结组成),并于当日下午14:00—17:00交至文泉北楼314; 3. “文华”、“育贤”奖学金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实践成果(纸质档两份及电子档一份)于当日下午14:00—17:00交至文泉北楼314。 |
9月13日 | 1.13级评选小组于当日上午9:00到文泉307按评分表(由组织部提供)统一进行评选; 2.11级评选小组于当日下午14:00到文泉307按评分表(由组织部提供)统一进行评选; |
9月14日 | 1. 12级评选小组于当日上午9:00到文泉307按评分表(由组织部统一提供)进行评选; 2. 组织部组成部内评选小组于当日下午14:00对未立项团队实践成果进行评选; 3. 组织部于当日晚上19:00对所有评选过的个人、团体成果报告进行相似性检测(超过15%的取消参选资格)并挑选出相应份数的材料上交至校团委。 |
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评比负责人联系。
联系方式:陈希子 15071011611(组织部副部)
李 彤 15527497808(组织部副部)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分团委组织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