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各类书画摄影类作品均需将作品于5月18日17:00前交至校团委110办公室,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二、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赛者需提交JPEG格式、A1尺寸、横向布置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两个。其中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应提供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上交作品原件,如果原件不方便上交,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电子档照片于5月18日17:00前交至校团委110办公室。
三、文学创作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标语、诗词、文章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标语作品不得多于50字,诗词、文章不限字数与体裁。
作品报送要求:文学创作类作品需以学院或社团名称建立文件夹,其下按照类别建立作品文件夹,除标语外,每份作品单列为一份文件,以学院+作者+作品名称命名。标语类作品以学院或社团为单位,汇总为一份word文件,标语后标注作者以及100字以内的创作简介,诗词、文章可以附上创作简介,标题使用黑体四号字,正文使用仿宋GB_2312字体,小四号,行距为1.25倍。含作品内容电子文档须于5月18日17:00前交至校团委110办公室。
以上各类别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