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评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26浏览次数: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院积极响应校团委“实践学‘习’我先行”的号召,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分团委决定根据校团委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评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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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且有意愿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同学的社会实践材料由班级统一收取,并在班级自行组成班内评选小组(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出不多于班级总人数15%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成果报告和总结材料),在班级进行公示。

2.每班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纸质档两份、电子档一份和班级初选名单)上交至年级学生会,同时由年级学生会确定评议小组(由每班代表1人、组织部代表2人与年级学生会代表2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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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队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且有意愿申报优秀社会实践成果或优秀社会实践队的各社会实践团队将申报材料(成果报告及总结材料)纸质档两份及电子档一份于28日上午8:0011:30交至文泉北楼316办公室。

2.组织部组成评选小组于当日中午1200对社会实践队实践成果进行评选;

3.14级评选小组于当日晚上20:00到文泉北楼 307会议室按评分表(由组织部提供)统一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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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级评选小组于当日中午12:00到文泉北楼307会议室按评分表(由组织部提供)统一进行评选;

2.组织部于当日晚上20:00对所有评选过的个人、团体申报材料进行相似性检测(超过15%的取消参选资格),并根据校团委要求上报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我院暑期社会实践院级立项团队可以直接参与本次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成果及团队的评选,不需再另交材料。

2.申报以上三类奖项的个人及团队除提交相应成果报告均须提交2000字以内的总结材料,材料应简明扼要、高度概括,尽量通过数据和事实进行总结提炼。

3.凡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

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评比负责人联系。

联系方式:章玥 15629062385 孟虎 15623073459 李睿智 15927102275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分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