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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暑假社会实践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244

全院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同学争做“六有”大学生,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以“实践学‘习’我先行”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

同时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综合《关于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期考核情况的公示》情况,我院分团委决定对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

内容

1012-1014

1.个人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且有意愿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同学的社会实践材料由班级统一收取,并在班级自行组成班内评选小组(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出不多于班级总人数15%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实践成果报告和个人申报材料),在班级进行公示。

2.每班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纸质档两份、电子档一份和班级初选名单)上交至年级学生会,同时由年级学生会确定评议小组(由每班代表1人、组织部代表2人与年级学生会代表2人组成)。

1015

1.团队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且有意愿申报优秀社会实践成果或优秀社会实践队的各社会实践团队将申报材料(成果报告)纸质档两份及电子档一份于15日上午8:0011:30交至文泉北楼316办公室

2.组织部组成评选小组于当日1200对社会实践队实践成果进行评选;

1016

1.15级评选小组于当日上午8:00到文泉北楼 307会议室按评分表(由组织部提供)统一进行评选

2.14级评选小组于当日上午10:15到文泉北楼307会议室按评分表(由组织部提供)统一进行评选;

3.组织部于当日晚上20:00对所有评选过的个人、团体申报材料进行相似性检测(超过15%的取消参选资格),并根据校团委要求上报材料。

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认真阅读《社会实践报告报送要求》(附件1),规范格式,上交作品必须严格符合相关要求。

   2.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须先提交申报材料(一个文档,其中包括实践成果报告和个人申报材料两部分,每部分都不少于1500)。

3.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奖项的团队须形成1篇有质量、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成果论文、项目方案等作为成果报告并上交。

4.上交的材料均需经过维普论文查重检测,凡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

5.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并且严禁抄袭。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明理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竞赛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参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评比负责人联系。

    负责人:刘子铱(15927370978)王若炎(13277085956)吴昕哲(13129926582  
附件1:社会实践成果报送模板.doc  
 

附件2:先进个人班级汇总表.xls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分团委

                                                     二〇一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