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青年学生社会认知、实践应用和理论创新能力,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
二、活动对象
全院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组织形式
校级立项项目(团队):
1.申报对象
①院志愿服务组织;
②各学生社团;
③在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
④其他学生自行组队
2.申报要求
①各学生社团、各志愿服务公益组织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不超过15%),交由挂靠(指导)单位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由挂靠(指导)单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不占用学院名额;
②在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不超过15%),不占用学院名额;
③由学院其他学生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不超过15%),并经学院资格审查、初审之后,进行公示上报至校团委。
④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必须有至少1位指导老师(专业教师或专职团干)亲自带队并对实践项目进行全程指导,项目(团队)成员(含指导教师)不超过10人。
3.资助方式
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校立项(结项)证明、3000元实践经费资助和评优评奖的资格。
4.立项及结项流程
(1)立项评审:校团委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并确定立项名单。
(2)中期考核:2017年9月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工作,对校级立项项目(团队)统一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评定项目含团队成员实地调研开展情况、指导老师随队指导、依托校内外各级媒体宣传情况等三项重点内容。
(3)结项评审:
①2017年10月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从实践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情况、教师带队指导情况、实践成果转化情况等方面考核校级立项项目(团队)实践成果(结项报告),并统一进行综合评定。
②在结项评审中获评“优秀”的项目(团队)给予4000元结项经费;获评“良好”的项目(团队)给予2000元结项经费;获评“合格”的项目(团队)给予1000元结项经费。
四、活动要求
1.校级立项项目(团队)将在学院初审后上交学校,学校根据材料质量进行评选;对于在校级立项中落选的项目(团队)将根据前期评委评分及指标获评院级立项,申报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不需要重复提交院级申报材料。
2.社会实践覆盖面广泛,广大团员青年在实践活动过程中要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用好返乡调研、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追求实效,将实践成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3. 各实践队要运用结合推荐主题、专业特色、品牌优势,自行明确和设计调研主题,结合国家政策,联系社会现实,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实践活动更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本次社会实践学校推荐主题见附件一。
4. 所有立项的项目(团队),均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队”命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队”的命名后自主设计特色标题。
5. 申报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需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推广力度。鼓励立项的项目(团队)在组队阶段创建本项目(团队)的新媒体宣传平台,并负责自主编创、及时发布、主动转发与社会实践相关的工作信息,指定1名成员作为项目(团队)的宣传员,负责该平台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工作,负责向学院及上级团学组织报送相关的活动信息。
6. 异地实践注意安全,项目(团队)指定1名成员作为项目(团队)的安全员,实地调研前做好调研方案设计和应急方案,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7.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团队(个人)需形成至少1篇有质量、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成果论文、项目方案等成果形式,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需在结项时提交与实践调研相关的经公开发表的成果报告、被上级或有关部门批示引用转载的调研数据或观点、经媒体宣传报道和关注的外宣成果等支撑材料。
五、上报要求
1.各队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二),并附相关材料,社会实践的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内的格式要求撰写。
2. 申请校级社会实践项目(团队)于6月1日上午8:00-11:30将申报材料纸质档两份(两份均简单装订,不需塑胶封套,彩印及胶装,其中一份删掉所有小组成员及指导老师个人信息)、维普查重报告纸质版一份、申报材料电子档两份(与纸质版要求相同)、维普查重报告电子版一份交至文泉北楼316办公室。首义校区于6月1日上午8:00-10:00将申报材料纸质档两份(要求同上)、维普查重报告纸质版一份、申报材料电子档两份、维普查重报告电子版一份交至文津一楼大厅组织部干事处。
3. 在进行社会实践成果评比及推荐申报工作时,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已立项或结项的作品,或很明显相似性较高的材料在社会实践评比中取消参评资格。此外,我院将提高对成果引用率的要求,各申报项目(队伍)需自行使用维普进行重复率检测并提交查重报告,凡超过15%的(不计封面,目录部分及附件),取消实践队立项、评优、资助等资格。
4.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与第二十五届“博文杯”大学生百项实证创新基金项目交稿时间较为接近,同一团队的同一成果不允许重复申报本次社会实践及“博文杯”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实践队立项、评优、资助等资格。
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本次工作负责人。
刘子铱:15927370978
吴昕哲:13129926582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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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