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青年学生社会认知、实践应用和理论创新能力,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以“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
同时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综合《关于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及中期考核的通知》,我院决定对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 | 内容 |
11月3日—11月5日 | 1.以个人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且有意愿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同学的社会实践材料由班级统一收取,并在班级自行组成班内评选小组(由团支委、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出不多于班级总人数15%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实践成果报告和个人申报材料),在班级进行公示。 2.每班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纸质档两份、电子档一份和班级初选名单)上交至年级学生会,同时由年级学生会确定评议小组(由每班代表1人、组织部代表2人与年级学生会代表2人组成)。 |
11月6日 | 1.以团队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且有意愿申报优秀社会实践成果或优秀社会实践队的各社会实践团队将申报材料(成果报告)纸质档两份及电子档一份(如同时申报优秀社会实践成果以及优秀社会实践队则需要提供4份纸质材料)于11月6日下午14:30—17:30交至文泉北楼316办公室。 2.组织部组成评选小组于当日18:00对社会实践队实践成果进行评选; |
11月7日 | 1.16级评选小组于当日上午9:00到文澜101按评分表(由组织部提供)统一进行评选 2.15级评选小组于当日下午14:00到文澜101按评分表(由组织部提供)统一进行评选。 |
注意事项: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请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一),并重命名为《xx班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随电子版一同打包发送;
优秀社会实践成果:请申报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的负责人自行填写好《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二),并重命名为《负责人姓名+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随电子版一同打包发送;
优秀社会实践队:请申报优秀社会实践队的负责人自行填写好《社会实践队申报表》(附件三),并重命名为《负责人姓名+社会实践队申报表》,随电子版一同打包发送;
2.请同学们认真阅读《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模板》(附件四)、《社会实践优秀成果、优秀实践队申请模板》(附件五),规范格式,上交作品必须严格符合相关要求。
3.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须先提交申报材料(一个文档,其中包括实践成果报告和个人申报材料两部分,每部分都不少于1500字)。
4.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奖项的团队须形成1篇有质量、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成果论文、项目方案等作为成果报告并上交。
5.上交的材料均需经过维普论文查重检测,并上交电子版、纸质版查重材料,凡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
6.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并且严禁抄袭。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明理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竞赛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参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评比负责人联系。
负责人:齐丽可(15827293509)余京柯(13018009718)农道楷(18775988066)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分团委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