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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模范团干”“优秀团员”及“优秀学生干部”奖项评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7浏览次数:30

商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为积极响应校团委、校学生会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五四”综合表彰的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全面建设文明校园,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团委决定就本次“五四”表彰中的“模范团干”、“优秀团员”以及“优秀学生干部”三个奖项向全院各团支部进行通知,收集并严格评选各团支部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择优表彰工作突出的团学干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模范团干”申报基本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表现突出;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绩显著;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

“优秀团员”申报基本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基本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熟悉学生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在各项活动中大胆创新,能给学生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考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能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二、表彰数额

本次表彰,我院将会评出“模范团干” (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 9 个;“优秀团员”(不含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 52 个(其中研究生10个,本科生42);“优秀学生干部”75 个(其中研究生18个,本科生57个)。

各类全校性学生组织中的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共青团干部可以参加“优秀团员”和“模范团干”的评选,由相关学生组织负责择优申报,评选的结果不占本学院的评选指标。

各年级“优秀团员”的申请由各年级学生会将通知下达到班级,有意向申请个人奖项的同学将申请表交至年级学生会,由年级学生会负责评选,评选结果上交院团委。

三、申报程序

(一)上交申报材料

申报者应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填写申报表并附上3000字左右的个人材料。各申报者请于2012419日当日(17:00前)将申报表及个人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档交至文泉北楼314

注:同一个团员或团干不得同时向学院和学生组织申报。

(二)考核评比

院团委在收到各项申报材料后,将严格按照《评比办法》的规定计算综合得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联系人:温燕娟  电话:15907102282 61282
“模范团干” 评比办法及申报表.doc
“优秀团员” 评比办法及申报表.doc
“优秀学生干部” 评比办法及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