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部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推动各地和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下,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定于2012年12月-2013年3月组织开展第二期华图教育大学生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华图创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简介华图创业基金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合华图教育集团筹资1000万元共同设立,每年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至少200万元资金支持,并支持开展创业宣传、创业教育、创业指导等服务工作。基金属无偿公益基金,资助期内不溢价、不分红。单项资助金额最高30万元。对发展前景良好的创业项目,基金管理委员会还将推荐接力基金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基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二、资助对象基金资助对象为诚信守法、具有创业精神和能力、做好创业准备的高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2.具有优势互补、富有责任心、矢志创业的核心创业团队。 3.创业项目能体现时代特点,符合国家“十二五”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代表本地区或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 4.已实现公司化运作,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急需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考虑。 5.自愿遵守《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监督,关心支持大学生创业公益事业。 6.获得所在学院重点推荐,自觉接受学校管理和指导。
四、申报要求 1.参赛同学下载填写报名表(作品情况表及选手情况表,请自行登录校团委网站下载,共需A4纸稿及电子版一份),连同书面作品:即创业计划书正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到各学院分团委。3月10日前,学院汇总提交至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以附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到znufe_cyxy@163.com,(邮件及附件名称:学院名+创业计划竞赛报名资料)。 2.各院要切实做好基金宣传申报工作,在保证申报数量的同时,强化申报质量,真正把有创业融资需求的优秀项目挖掘出来,为大学生创业做好指导服务。 3.有关创业基金项目详情见“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org.cn。联 系 人:张 敏联系电话:027-88387967 Fl201301141656019672.doc
Fl201301141656258850.doc
Fl201301141656433046.doc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